废人记
你像下午三点五十分的太阳
任凭你呼唤
树叶在风里跳舞
风又在云里追逐
三点五十三分的你
又变成了一朵云
陪心事呢喃
在原地打转
三点五十五的你
在哪里
猜猜我有没有想你?
最舒服的坐姿是翘着二郎腿,最喜欢的颜色是黑色,最喜欢喝的咖啡是冰美式,最想要去的城市是上海,最没办法放弃的事情,是写字。
今年,二十岁了。说起来也是奇怪的年纪,十九岁的最后一天,过得决绝,赖着最后一点点的少女心,偷偷摸摸的在心底为自己的青春举行了一场悼念仪式,跟自己说,从明天起,你就得当个大人了。二十岁的第一天,可能是老天爷设置的闹钟没有响,什么也没有改变。觉悟醒于灾难发生以后。你发觉自己越来越天不怕地不怕了,可也好像没那么天不离地不管了。在“做你喜欢的”这个话题上,你不再固执的,喜欢什么,才去做什么。你是真的身体力行了,也是真的以身试法了,原来为了自己喜欢的,是真的可以把不喜欢的做下去的。最小确幸的地方在于,当你做完了,挨下来了,你觉得好惊奇,得到夸奖和赞许的时候,你习惯性左边嘴角轻蔑的笑,又现形了。你好久没有看到这个骄傲的自己了,你太久没做过让自己有成就感的事情了。你也是真的,颓靡甚久了。
黄立青同志跟我说,想清楚吧,想清楚了才做决定。
可我是个给我再多时间我也不会去想的人,是与否,只需要一秒钟定夺,接下来的五十九秒用来放空,抬头,各就各位。对我来说,我只要明白,我需要去到哪里,就够了。所以我想,我大概不是一个喜欢什么,就会去做的人。而我是一个,只要决定了什么,就不会变的人。喜不喜欢,不太重要了。连我喜欢的东西都迷恋我躯壳里的固执,何况我本身。
所以,我想,我要考研了。
考研这件事情,我想清楚两件事情就足够得不行了。第一件事,是,我是不是非编辑不可。第二件事,是,我要拥有什么资格。“不喜欢商务英语当初为什么要选啊?”这种问题根本不值一谈。因为我是为了来到广州,我丝毫不在意我学什么,未来就业如何,学习程度难不难。是的,后来我明白,很多事情是需要资格的,需要身份的。我不想凭着商务英语的毕业证去杂志社面试,进了,别人说你是运气好,没进别人说不稀奇啊,你专业不对口。我可以觉得我自己幸运,但是我讨厌别人说我运气好。要是说凭运气好,我活的跟条狗一样的模样你看都没看过。但是我是真的很幸运。我幸运,苏跟我说,原本方方正正的人,现在都被磨成了圆了。这一句话时,我觉得我自己被磨了,打磨得越来越棱角分明了。我幸运,苏也好,何也罢,太多太多爱我的人还在,我还收获了一个姓吴的。我幸运,每一次要去做什么前,老天爷都要跟我等价交换,所有的折磨都在太阳开出花的时候特别灿烂。但,幸运,真的不是我赖以生存的建筑基础。我一个甚是缺乏安全感的人,不可能安稳的躺在幸运的摇篮里,等着哪天不幸趁我睡意浓厚把我摔死。
去启航咨询的那一天,我跟Ben和枢哥说,我要考研了。我说,考传媒。Ben说,你和你哥一样,都有一个传媒梦。从小到大都被说,你怎么跟你哥一个德行。去年过年,姑姑问我,要不要考虑继续读书,考研考博什么的。我不假思索,急忙打断,“读什么书,还不如早点赚钱。”姑姑一脸嫌弃,“你怎么跟你哥一个口径,串通好的吧?”我笑了笑。我哥没给我自己的思想加了什么东西,我们都是各过各的生活,然后发现其实两个人走在同一条路上。当然我跟我哥最像的地方,就在于那颗要命的自尊心。所以,不能因为我比他小,叫他哥哥,我做的事情,就得带上他的影子。他也一定不愿意,我活成他的模样。
谢松洲说,“我想象中二十五岁的郑东霓,应该会踩着一双高跟鞋,穿着衬衫包臀裙,你这种人工作的时候应该不会让自己披头散发的,所以头发应该是扎起来的,而且你还会扎得很高。那个时候的你,跟工作室的员工开完会,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又要赶着航班去到另外一个城市了。你要是觉得这份工作没意思了,又潇洒挥挥手辞职,跑到大理的某个小镇上,写自己的文字。嗯,你应该是这样的。”他唯一说错了一点,我是不会穿包臀裙的。因为我不想要是我不小心扑街了跌得很难看。
二十岁的郑东霓,没去到上海,那个时候她跟自己说,我要站在东方明珠上看一看,我才能之后,我到底要不要把这座城市当做家,二十岁过了很久的郑东霓,她想明白了,就算她没俯瞰上海的夜景,也没有站在黄浦江边吹吹风,她心里,上海已经是家了。
我想我要走了。
有人觉得
阳光正好
什么都好
而我不是
阳光里有风
我才能做梦
不信鸡汤
又信命
我不信命
却信你
-完-
文/郑
图/东
音乐/霓
well音乐是陈粒
扫码吧
爱你们
你们也要爱我哟
要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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