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招生代码: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1.指导思想:发挥示范性院校的办学优势,不断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充分落实高校办学的自主权,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进一步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不断提升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2.招生原则: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自主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1.江苏省内已参加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分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
学制(年)
学费
(元/年)
备注
1
医学院
护理
三
文理兼招
2
助产
50
三
3
口腔医学技术
40
三
4
康复治疗技术
50
三
5
药学
50
三
6
机电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三
7
数控技术
35
三
8
电气自动化技术
40
三
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
三
1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0
三
11
经管院
市场营销△
40
三
12
物流管理
40
三
13
会计
50
三
14
酒店管理
50
三
15
电子商务
三
16
信息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三
17
移动通信技术
30
三
1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0
三
19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40
三
20
软件技术
50
三
21
药学院
药品生产技术*
50
三
22
食品质量与安全
25
三
23
药品质量与安全
40
三
24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40
三
25
建工院
建筑工程技术*
50
三
26
建筑设计
50
三
27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50
三
28
工程造价
50
三
29
艺术院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40
三
30
环境艺术设计
20
三
美术类
31
广告设计与制作△
15
三
3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15
三
33
音乐表演
20
三
音乐类
34
舞蹈编导
10
三
舞蹈类
合计
备注:以上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报考及考核情况,经省教育厅批准可适当增加。以上标注*的专业可以享受企业助学金,每生每年享受元,享受2年时间;以上标注△的专业可以享受企业助学金,每生每年享受元,享受2年时间。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参加省文化联测的考生
报名时间:年1月15~20日;
报名网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天津市治疗白癜风医院北京白癜风医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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